重大疾病?

特定傷病?

重大傷病?


究竟差別在哪呢?

 



 

 早期常聽到的的"重大疾病險"

共包含了共7項重大疾病腦中風、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癌症、尿毒症、癱瘓」等...




 再來是翻新後理賠項目更多的
特定傷病險

特定傷病的涵蓋項目更廣有涵蓋16項的與涵蓋28項
阿茲海默症、帕金森氏症、猛爆性肝炎、肝硬化」等...

每間保險公司理賠的項目不同,在規畫時應仔細看清條款!
特定傷病險理賠的項目雖然比重大疾病多,但條款內容及理賠實務上有較多爭議!
建議要先詳閱條款再做規劃唷 








 最後便是本文主軸 "重大傷病險
 

重大傷病險涵蓋的內容約300多項
癌症、血友病、需接受洗腎的尿毒症、紅斑性狼瘡、慢性精神病 等...

由全民健保的 重大傷病範圍,衛福部健保署 來做判賠標準。
未來要是出現新的重大傷病種類,重傷險依然會予以理賠唷!
重傷險的理賠方試相當明確且較無爭議,
只要認定是健保局規範的300多項病症之一,
就可以直接申請一次金!

 





在理賠上,由保險公司及健保局來認定,
有什麼差異呢?

各位可能都看過在重大金額理賠時,保險公司拒賠的新聞吧!
原因大多出自於,雙方認定標準不同,
醫生開立診斷證明,但保險公司認為未達條款上的理賠標準,

要經過長期抗爭,甚至登上報章雜誌,保險公司才心不甘情不願的賠給你!
 


倘若今天判賠標準交給健保局呢?
在重大傷病險的理賠中,只要符合重大傷病卡的請領標準,
醫生開立診斷證明重大傷病卡的正式文件,
即可獲賠!

 


這樣在理賠上是不是容易許多呢?








重大疾病險與重大傷病險認賠標準也有所差異!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為例!


重大疾病險的條款認定
係指兩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的衰竭而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重大傷病險的申請標準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者。
1.慢性腎衰竭
2.高血壓性腎臟病伴有腎衰竭
3.高血壓性心臟及腎臟病伴有腎衰竭
三個月:申請時尚無法確定須定期透析者


重大疾病險所指的慢性腎衰竭,
非常明確的定義為不可復原的衰竭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

 


但在重大傷病險中,
無法確定須定期透析者仍可申請三個月的重大傷病卡,此時便可請領保險金!

 


在病情嚴重程度相比下,便很容易分出高低了!


 


當然這麼優良的險種也是有他的除外責任!
重傷險不理賠的項目為
1.先天性疾病
2.職業病




 




------------------------- 懶人包 ------------------------

重傷險為「一次性給付」的險種。
在發病後即可領取一筆保險金安心治療,這對於罹病初期,正徬徨無助時非常重要!


建議大家在投保時要看清楚保障內容,了解險種的差異為何,
才能夠選到你自己心中想要的保障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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